2021-12-09 来源: 作者:
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规范要求,根据《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学校应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实现学校、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现将组织签订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执行。
一、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1.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与学校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详见附件1)
2.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模式,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与本单位实验室签订《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参考模板见附件2)
二、责任书签订方式
1.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学校与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
2.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组织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模板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
三、相关要求
1、各级责任书签订年限为一年一签,责任书的签订时间统一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请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依照学校通知按时完成责任书的签订。责任书签订应落实到每个实验室责任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死角。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与学校签订的《西南交通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书》,需双面打印,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另一份留存本单位。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将经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责任书,于2021年12月24日前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自行保存备查。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填写《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统计表》(附件3),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ysaqk@swjtu.edu.cn。
4、联系人:王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66366623,66367887。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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